黑人社办发〔2017〕84号
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
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
二、报名
本次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凡截至2017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的,2014年、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级别为免一科的,2015年通过部分应试科目)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更改报考级别。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hljrsks.org.cn(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报考人员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理证书使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另加45元,报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科目每人另加50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报考人员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报名考区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五、考场设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
电话:010—68033566
收尾考试仍以2010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为适应近年来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编发了《法学基础知识》和《价格政策法规》两科补充用书。原用书与补充用书不一致之处,以补充用书为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计划
2017年6月27日-7月6日 |
网上报名 | ||
2017年7月3日-7月7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7年7月3日-7月10日 |
网上缴费 | ||
2017年9月8日-9月14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 |
领取收据 | ||
考 试 时 间 |
2017年9月16日 |
8:30-11:00 |
经济学和价格学 基本理论 |
13:00-15:30 |
法学基础知识 | ||
16:30-19:00 |
价格政策法规 | ||
2017年9月17日 |
9:00-11:30 |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 |
14:00-16:30 |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 ||
2017年11月底 |
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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