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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预习练习及答案(8)

来源:考试吧 2017-08-07 14:07:35 要考试,上考试吧! 社会工作者万题库
2018年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预习练习及答案。更多社会工作者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考试吧社会工作者考试网或者微信关注“万题库社工学习工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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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需多方面配合,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各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其中(  )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当地纪委

  C【解析】本题考查社区矫正职责分工。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其中,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杨某在部队服现役期间曾立一等功,但在一次抗震救灾中不幸牺牲,被批准为烈士。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还应享受的增发一次性抚恤金的比例是(  )。

  A.35%

  B.30%

  C.25%

  D.15%

  C【解析】本题考查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2013年3月,太平乡前街村村委会举行换届选举,李某当选村委会主任,李某在选举过程中向村民做了许多承诺。但是真正当选后,他并没有像他当时说的那样去做。村民非常不满,认为他不适合任村委会主任一职,那么(  )可以罢免李某。

  A.太平乡乡政府

  B.前街村村委会全体成员

  C.前街村村民会议

  D.太平乡乡长

  C【解析】本题考查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田家炳基金会在很多学校都建立有综合教学楼,那么该基金会对这些学校拥有的权利是(  )。

  A.可以参与学校的管理

  B.可以选择建立学校的地址

  C.对其捐赠的综合教学楼可以留名纪念

  D.可以对接受捐赠的学校提出一定的要求

  C【解析】本题考查关于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捐赠。捐赠人对于捐赠的公益事业工程项目可以留名纪念;捐赠人单独捐赠的工程项目或者主要由捐赠人出资兴建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捐赠人提出工程项目的名称,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008年汶川地震,某基金会在赈灾募捐活动中,从某食品企业获得了10000斤大米的捐赠,根据双方协议,该基金会应于7日内把这10000斤大米送达汶川县的灾民手中。但是,在运输该批物资的过程中,因突遇洪灾导致山体滑坡而无法按协议规定及时送达汶川县,而且因通信中断,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在该情况下,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是(  )。

  A.山体滑坡运输地附近也有部分灾民,直接把大米送给该地的灾民,然后回去再跟该企业联系解释

  B.直接把大米捐给发生山体滑坡地的民政部门

  C.不作任何处理,待交通恢复后再送达汶川县的灾民手中

  D.将大米就地变卖,将变卖所得资金用于在当地购买大米,然后捐赠给汶川县灾民

  D【解析】本题考查基金会财产的管理。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基金会应当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其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小黄在某建筑公司上班,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最多赔偿3万元。一次,小黄在施工现场因操作失误而导致发生工作事故,造成重伤。下列关于事故处理的方式中,正确的是(  )。

  A.小黄按照合同约定,可获得3万元赔偿

  B.小黄违反操作规程,公司可在3万元之内酌情赔偿

  C.小黄违反操作规程,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D.小黄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受合同中3万元的限制

  D【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因此小黄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小黄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十八大报告中将社会建设的任务界定为保障及改善民生和(  )两大方面,并对各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A.社会管理

  B.促进经济发展

  C.社会治理

  D.激发社会活力

  A【解析】本题考查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建设各个方面的原则要求。十八大报告中将社会建设的任务界定为保障及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两大方面,并对各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

  下列人员中,不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是(  )。

  A.李某,65岁,老伴去世,儿子在异地生活,因工作原因常年不能回家照顾李某

  B.王某,45岁,工厂倒闭,处于失业期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C.赵某,38岁,工厂效益不好,只能领取基本工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D.张某,35岁,工资3000元,家里4口人,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A【解析】本题考查低保对象资格。民政部2012年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低保资格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本题中,A选项中的李某,虽然儿子在异地生活,但是他有法定赡养人,而且也没有明确说明他没有经济来源,故选A。

  居民陈某,身体虚弱,经常打针吃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低保对象王某,身体健康,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李某,因家中失火,财产损失殆尽,本人严重烧伤,欠下巨额医疗费用,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上述三人中属于城市医疗救助对象的是(  )。

  A.陈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陈某和李某

  D.陈某、王某和李某

  B【解析】本题考查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城市医疗救助意见》指出,城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另一类是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老张丧偶后欲再婚,其儿子、儿媳对此强烈反对,横加干涉,并威胁老人如果再婚,将不再赡养老人。张某儿子、儿媳的行为侵犯了老张的(  )。

  A.社会服务权

  B.社会优待权

  C.社会保障权

  D.婚姻自由权

  D【解析】本题考查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太原某街口出现了一段“最牛”盲道,这段盲道共长200多米,被分成很多长度不一的直角拐弯段,百米内有35处Z字转弯。盲道本来是为了盲人而修建的,现在却非常不利于盲人行走,这种做法侵犯了盲人的(  )。

  A.社会保障权

  B.文化生活权

  C.环境友好权

  D.康复权

  C【解析】本题考查残疾人权益的主要内容。《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为保障残疾人的环境友好权利的实现,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本题中,盲道不利于盲人行走是残疾人的环境友好权遭到侵犯的表现。

  李先生生前立了五份遗嘱,其中第三份和第四份经过公证,李先生去世后,子女分割财产应该以第(  )份遗嘱为参考依据。

  A.一

  B.三

  C.四

  D.五

  C【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甲名下两套房子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2008年,乙再嫁,第二年,乙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在某沿海城市生活,甲通过投资房产获取利润400万元,并购买了一套房子。2009年11月,甲因酒驾和别人发生碰撞导致当场死亡。经查,甲于2008年与丁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并生子戊。甲的400万元遗产和最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应由(  )继承。

  A.乙和丙

  B.丙和戊

  C.丁和戊

  D.乙、丙、丁和戊共同继承

  B【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夫妻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相互继承权。在甲死亡时,乙和丁都不是其合法配偶,不能参与甲的遗产继承。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最近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继承法》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应该由丙和戊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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