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4中考
法律硕士
2014高考
MBA考试
2014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社会工作者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社会工作者考试 > 复习指导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正文

2014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教材知识重点11.5

来源:考试吧 2013-10-24 11:16:56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考试吧为大家推荐2014社会工作者《法规与政策》教材知识重点,希望大家在考试吧学习愉快!

  第十一章 我国劳动就业法规与政策

  第六节 劳动保障监察

  一、监察的范围、机构与原则

  1、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介、职培、职考

  2、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各级、受委托的组织。

  3、原则:

  (1)保护劳动者权益(首要原则);

  (2)公正公开;

  (3)高效便民;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二、监察机构的职责和事项

  1、职责:宣传、督促、检查、受理、纠正和查处

  2、监察事项:

  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童工规定;女职工未成年保护;休息休假;工资支付;社保缴纳;职介职培职考遵守规章情况;其他。

  三、实施

  1、监察的管辖:

  (1)地域管辖(最主要的)

  (2)级别管辖(省做好管辖办法)

  (3)指定管辖(监察发生争议时,,由上级劳保部门指定管辖)

  2、劳保监察的形式:巡视检查、审查资料接受投诉、及时立案、设立举报投诉信箱、群体事件根据紧急预案迅速汇同相关部门处理。

  3、监察措施:进入用人单位现场;调查、检查事项咨询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等;采用记录、录音、录像、相机或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材料;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统计……

  4、监察员:经考试录用、忠于职守,秉公保密,廉洁可被检举、不少于两人调查,佩戴标志出示证件,亲属回避。

  5、调查期限:立案后 60天完成,经批可延长 30天

  6、处理方式:行政处罚;当改未改,责令改并行政处理决定;轻微且改,撤销立案;不属于劳保的,及时移交。

  7、告知程序:处理前应听取陈述、申辩。做出处理决定应告知。

  8、时效问题:两年内未被发现则不予查处。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案例分析题集汇总

  2014年中级社会工作师《综合能力》知识点汇总

  2014年社会工作者(中级)法规与政策单项选择题汇总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社会工作者名师都在这里!
王献蜜老师
在线名师:王献蜜老师
   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专业资深教师。精悉社会工作。专业功底扎实...[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社会工作者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社会工作者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