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面授 - 团购 - 书城 - 视线 - 模拟考场 - 考友录 - 论坛 - 导航 -
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政法干警 > 黑龙江 > 正文

2013黑龙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

  为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

  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50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含“项目生”40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 107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45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7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已退役士兵,要求男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上发布具体部门的招考计划、招考条件、培养院校等信息。

  二、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分布

  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后,到有关院校进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

  (一)办学层次

  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为基层政法机关和经济欠发达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分布

  我省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57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398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司法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50名专科监狱管理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黑龙江省自行招募的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原2004年、2005年我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派)”志愿者、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及由部分市(哈尔滨、大庆)自主选聘、签约满两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均视为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

  (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报考人员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交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简称《招考(招生)简章》),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7日8:30— 9月1日17: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7日8:30—9月1日17:00期间及时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3年8月27日8:30—9月2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5、政策咨询电话:0451—87130125。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3年9月21日、22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前,各地人社局、省司法厅根据省公务员局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单位共同实施,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符合加分条件的,将人员名单提供省教育厅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教育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1:1比例组织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被录用,该职位原则上也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拟招录培养人选的确定

  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将录用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相关政策及要求

  (一)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担任特种兵、特警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三)“项目生”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公务员队伍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事业单位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

  (四)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应迁入录取院校。

  (五)在校期间,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需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附件: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13年8月22日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各地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各地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报名入口汇总

  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时间:9月21日-22日

  各地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