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考试吧论坛Exam8视线考试商城网络课程模拟考试考友录实用文档求职招聘论文下载
2013中考
法律硕士
2013高考
MBA考试
2013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英语学习 作文大全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访谈|游戏
公务员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Exam8.com) > 公务员考试 > 政法干警 > 青海 > 正文

2012年青海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青海省2012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干警公告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为加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我省的工作部署,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公务员局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招录基层政法机关职位39名(海南州31名、果洛州8名),其中,法院系统4名、公安系统30名、司法行政系统5名。培养层次为:专科教育职位30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职位 9名。招录职位及有关情况请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站(www.qhpta.com),详见《青海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考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测试(报考公安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需进行藏语言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入学培养的程序进行。

  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招生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需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详见《青海省2012年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人民警察简章》,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标准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公安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二)本科教育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教育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O分。对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

  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每个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青人社厅发〔2012〕26号文件执行(详见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3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笔试结束后,每个职位进入前3名的考生,需向海南州或果洛州的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已经在各级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本次考录不得报考。

  三、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内容: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教育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笔试总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40%。

  报考公安职位的考生,在面试前,由省公安厅负责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能测试。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考生,在面试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藏语言能力测试,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参加藏语言能力测试。

  报考专科和本科教育职位的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至9月16日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教育)

  民法学(本科教育)

  考试日期和地点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由相关部门认可的与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都属误导报考人员,请广大考生切勿上当受骗。

  青海省教育厅联系电话:0971--6303983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联系电话:0971-6310187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教育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青海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单 位
人数
培养院校
专 业
培养层次
海南州(31人)

共和县

人民法院

1

青海民族

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双语专升本

共和县

公安局

6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专科
4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贵德县

公安局

2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专科
3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同德县

公安局

5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专科

贵南县

公安局

5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专科
5

青海警官

职业学院

公安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科
果洛州(8人)

玛沁县

法院

2

青海民族

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双语专升本

久治县

法院

1

青海民族

大学

法院业务方向

(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藏汉双语班)

双语专升本

玛沁县

司法局

1

四川司法

警官职业

学院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本科

达日县

司法局

2

四川司法

警官职业

学院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本科

久治县

司法局

2

四川司法

警官职业

学院

司法行政方向,

法律事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

本科
合计
39
1 2  下一页
文章搜索
在线名师 1 2 3 4
华图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申论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者。长期从事公务员...详细
公务员考试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