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
《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
考试范围参照《2013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执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定于2013年9月21日进行,笔试考场设在省城太原。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
1.体能测评
按照有关规定,报考公安机关的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参加体能测评的人选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按规定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录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