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zhangguo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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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依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各市将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录用
公式结束后,由各市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及派遣到岗,并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均需填写《江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录用审批表》,经各市“三支一扶”办审批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七、政策咨询电话
省“三支一扶”办:025-83276091;
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徐州市“三支一扶”办:0516-85792308;
南通市“三支一扶”办:0513-83558025;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办:0518-85812231;
淮安市“三支一扶”办:0517-83646465;
盐城市“三支一扶”办:0515-88198609;
扬州市“三支一扶”办:0514-87951365;
泰州市“三支一扶”办:0523-86883116;
宿迁市“三支一扶”办:0527-84353007。
江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