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于近日正式公布,4月13日笔试。这预示着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教育专家第一时间立足公告本身,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招录工作进行深入解读,帮助考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一、新增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各项规定
此次公告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新增了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各项规定。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对年龄要求进行了明确限定,同时需参加体能测评,对体能测评的组织单位有所规定,体检也有很严格的规定。其中对“公安院校2013年重庆籍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有特殊规定。“公安院校2013年重庆籍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开考条件与其他职位有所不同,同时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也不得减少招考指标。打算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二、新增一类不得报考人员
此次公告首次将“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纳入到“不得报考人员”之列。同时对“重庆市选派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进行了明确说明,即“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在2013年3月 11日前未解除选派协议的”的不得报考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和选派大学生对此要多加注意。
三、三类职位报考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除了市外经贸委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外,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外国专家局、市审计局招录职位也需开展专业科目考试。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员,市外经贸委依据招考职位按不超过1:15、1:20的比例确定,市外国专家局按照不超过1:10的比例确定,市审计局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
专业科目笔试计算方法也有所差别:市外经贸委外事翻译和市外国专家局海外引智及专家管理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总成绩的20%;其他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的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报考市人力社保局所属市外国专家局、市审计局招录职位的考生需特别注意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