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报考指南 > 浙江 > 正文

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条件

来源:考试吧 2019-4-10 14:36: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条件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时—4月22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4月16日9时—4月23日17时。

  根据《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得知,2019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条件如下:

  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取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3)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大专毕业人员(以2019年4 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9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4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5-2019年,依此类推。

  3.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4.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5.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职位分为“职位1”和“职位2”。“职位1”面向大学生“村官”,其范围和对象与县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相同;“职位2”面向非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职位1”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职位2”)。2018年以来,因行政村撤并不再担任村“两委”职务,但实际仍在村“两委”岗位工作的村干部,纳入现任村“两委”干部范围;其中原为村“两委”正职的,纳入现任村“两委”正职干部范围。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范围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详见当地公告。

  乡镇(街道)机关考录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设区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6.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详见各地公告。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各级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的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2”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年龄18至30周岁(1988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林业、司法行政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省级公安机关、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报考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

  5.报考各级共青团组织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0年4月16日至200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6.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4月16日。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在2019年4月1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扫描/长按二维码可帮助公考通关
获取2019公考报名时间
获取2019年公考职位表
获取2019国考面试指导
获取历年公考真题试卷

公务员万题库下载微信搜"万题库公务员考试"

  相关推荐:

  2019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备考指导 |《申论》备考指导

  历年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 2019年模拟试题汇总

  2019公务员时事政治热点汇总 | 公务员考试经验 | 面试

  2019公务员考试时间 | 2019公务员缴费时间 | 公考职位表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