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浙江省、市两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得知,2019年浙江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1、省级机关遴选。在省内各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公务员。省级机关仅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的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公务员。
2、市级机关遴选。在本市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公务员。市级机关仅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范围是,在本市所辖县(市、区)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 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公务员。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
在浙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以参加遴选。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4月);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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