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公务员考试 > 考试动态 > 考试资讯 > 江苏 > 正文

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12日发布

来源:考试吧 2014-02-11 17:04:36 要考试,上考试吧! 公务员万题库
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新闻通气会于今日召开。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15日—2月21日,考试时间为:3月23日

  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新闻通气会于今日召开。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15日—2月21日,考试时间为:3月23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已编制了招考公告、职位简章,并将于明日(2014年2月12日)发布,届时考试吧将第一时间发布招录公告、招录职位、招录政策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据了解,江苏省今年公务员招录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控制招录人员数量。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控制今年全省招录计划数,招录计划比去年减少了1182名,减少约15%。今年全省共招录6480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省级机关273名、市级机关881名、县(市、区)机关2235名、乡镇(街道)机关1846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245名。

  特别提示,2014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23日,科目不变,考试仍按A、B、C三类进行,具体为: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2014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新闻通气会关于2014江苏公务员招考工作相关情况的文字实录如下:

  一、招录范围。今年招录范围与往年相同,大致分4类,包括全省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4-2-11 2:32]

  二、招录计划。为贯彻中央有关精神,控制招录人员数量,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严格控制今年全省招录计划数,招录计划比去年减少了1182名,减少约15%。今年全省共招录6480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省级机关273名、占总计划的4.2%;市级机关881名、占总计划的13.6%;县(市、区)机关2235名、占总计划的34.5%;乡镇(街道)机关1846名、占总计划的28.5%;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245名、占总计划的19.2%。[2014-2-11 2:33]

  三、考试类别、科目和时间。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3月23日。今年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与去年相同,仍分A、B、C三类:

  A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为缓解考试压力,强化考录安全,今年对部分科目开考时间进行了调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不变,仍为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起止时间后延10分钟,调整为10∶20—12∶00,《申论》的起止时间后延30分钟,由14∶00—16∶30调整为14∶30—17∶00。[2014-2-11 2:34]

  四、考录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根据我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工作准备情况,也为了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我省各级机关公务员,今年的考录工作开展时间节点与去年大致相同。明天,即2月12日发布招录公告, 考生报名时间为:2月15日—2月21日,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3月23日(星期日),面试将于5月中旬完成,录用审批将于6月底前基本结束。[2014-2-11 2:35]

  五、面向社会公布。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即将通过: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gwyj.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考公告。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职位、招录政策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014-2-11 2:36]

  六、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政领导机关,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我省省级机关除部分专业性较强、社会人才存量少或难以从基层选调的职位外,全部从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拿出招录计划的70%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本次招录,全省还拿出539名招录计划定向招录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拿出79名招录计划面向“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另有75名计划招录任职满2年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通过以上措施,为青年大学生树立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的良好导向,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建功立业。[2014-2-11 2:37]

  七、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倾斜力度。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省辖市党政机关要求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不超过计划数的10%,县级机关和乡镇招录公务员,均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在学历、专业等方面要求也较省、市级机关招录职位有所降低。欢迎广大应届高校毕业生踊跃报考县乡机关,为县乡基层单位增添新生力量。[2014-2-11 2:37]

  八、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强化考试安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加强与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考试舞弊的查处力度,打击助考作弊集团和非法培训机构,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积极倡导诚信报考,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严肃处理;践行诚信承诺,建立健全公务员录用报考者诚信档案,对公示或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完善考录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监督措施,消除内部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关于纠正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不正之风的实施意见》,加大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查处,切实防治公务员考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2014-2-11 2:38]

  九、郑重声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郑重声明,今年的考试同往年一样,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2014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014-2-11 2:39]

  下面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处长张学英介绍相关具体情况;[2014-2-11 2:40]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的2014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了。我就这次考录工作的实施步骤和有关程序做一个具体的说明。[2014-2-11 2:40]

  本次考录工作,按照编制职位和考录简章、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及备案等8个步骤进行。[2014-2-11 2:40]

  (一)编制职位和考录简章

  省级机关、各市、各垂直管理系统主管机关根据核定的考录计划,研究编制考录职位,这项工作于去年年底已全面完成了。今年我省公务员考录仍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即报考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的人员参加A类考试;报考行政机关所属基层所、队、站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人员参加B类考试;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参加C类考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2014-2-11 2:41]

  考录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各市招考简章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2014-2-11 2:41]

  (二)发布公告

  考录公告和考试大纲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4年2月12日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gwyj.gov.cn)和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及省内有关媒体发布,各市考录简章通过当地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媒体发布。[2014-2-11 2:4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

  本次考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公安、司法人民警察的,具体事项见招警简章。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法核减考录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并及时通知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2014-2-11 2:42]

  2.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市级机关由招录机关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资格初审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起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审核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014-2-11 2:43]

  (四)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部分职位增加专业科目考试,应从严控制。确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要建立命题工作规范和命题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考试内容和范围,并按规定的程序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相关内容要在招考简章或职位简章中对社会公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查询考生本人成绩。[2014-2-11 2:44]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2014-2-11 2:44]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审核单位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2014-2-11 2:45]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2014-2-11 2:45]

  4.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2014-2-11 2:46]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录用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当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招录人民警察、司法警察的职位,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其参检比例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和司法部门研究确定。

  录用考察工作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录用考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2014-2-11 2:47]

  (七)公示

  各招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2014-2-11 2:48]

  (八)录用审批及备案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选择填写相关表格,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省级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拟录用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市以下机关拟录用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2014-2-11 2:49]

  本次考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对各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招录机关和各级考试机构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工作人员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按国家保密规定做好试题印制、传递、储存、使用、回收等工作,要建立健全考试录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安全。[2014-2-11 2:49]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版权声明:如果公务员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公务员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公务员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公务员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公务员报名查分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