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销员资格考试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一组织的全国性考试。
外销员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和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是绝密级的考试。考试科目有外贸综合业务和外贸外语两科。其中外贸综合业务包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国际经济法》、《国际营销学》和《国际经济合作》七门;外贸外语由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任选其一。外贸外语分笔试和口试。从2000年开始,统一口语考试时间、统一口语考试命题。按照规定,报考当年度外销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单科通过成绩可以保留两年,外贸综合业务、外贸外语笔试和口试成绩均合格者,方可颁发资格证书。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2014年起外销员考试取消
外销员考试分为:《外经贸综合业务》、《外经贸外语笔试》和《外经贸外语口试》
外销员资格统考试笔试共考两科(全国统一命题、阅卷):外贸综合业务(3小时题量)、外贸外语(2.5小时题量)。每科60分为及格,两格均及格后需参加外语口试,口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外销员资格证书。也可每年考一科,在连续两年内分别考完两科即可;口试时间为10分钟(全国统一命题,含听力和商业英语会话),无名额限制。
外贸综合业务:含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理论、国际经济法、中国对外贸易法、国际金融、国际营销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八门课程。
外贸外语:英、日、俄任选一门,具体要求:外贸术语、外经经贸信函翻译、信用证的审核和修改、中外经贸短文互译等。
考试的内容及侧重点:随着国际贸易方式手段日趋多样化、复杂化,外销员所从事的工作涵盖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出口、进口、招标、谈判、承包等各个方面。外销员资格考试的内容将依据实际业务的最新发展作出调整。另外,为了区别于由人事部与外经贸部共同举办的国际商务师考试这一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外销员资格考试,作为行业资格考试,将侧重于外经贸业务所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强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考试的科目:外贸综合业务和外贸外语两科。在上述两科统考及格的基础上,全国统一进行外语口语考试,合格后颁发资格证书。其中外贸综合业务包括国际贸易与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国际营销学、国际贸易实务和国际经济合作6门课程。外贸外语语种主要包括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及一些小语种。
考试时间外销员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以往考试时间考试日期设在每年9月第二个星期六、星期天。(以当年公布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为准)
考试费用2014年起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
各地外销员考试费用不相同。
2014年起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
外销员考试报名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7月份进行,各地具体报名时间不一,可登录当地官方网站查询报名通知。
报名入口2014年起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外销员考试报名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报名登录界面: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关于报名时间及报名的相关事项仍由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详细官方地址如下:
北 京 | 天 津 | 上 海 | 山 西 | 甘 肃 | 辽 宁 | 吉 林 | 河 北 |
江 苏 | 浙 江 | 安 徽 | 福 建 | 江 西 | 山 东 | 河 南 | 湖 北 |
湖 南 | 广 东 | 广 西 | 海 南 | 重 庆 | 四 川 | 贵 州 | 云 南 |
西 藏 | 黑龙江 | 陕 西 | 内蒙古 | 青 海 | 宁 夏 | 新 疆 | 兵 团 |
2014年起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各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年当地相关文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第一步:阅读报名文件 查看报考条件
第二步:登录报名系统 填写个人信息
第三步:再次登陆报名系统 查看审核结果。
详细见各地外销员考试报名官方公告。
报名条件2014年起取消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官方公告!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外销员为国际商务专业的从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的基本条件;国际商务师为国际商务专业的执业资格,是从事国际商务专业工作关键岗位的必备条件。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资格审核点办理手续。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和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有关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台湾居民还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根据往年情况外销员考试成绩一般会在考后两个月内公布。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
外销员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
外销员考试《理论与实务》、《专业知识》2个科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合格证书一般在考生当地公布成绩1个月后发放,具体时间视各地情况而略有不同。
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销员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有效期为五年。
(1)凡参加外经贸部统一组织的外销岗位考试取得外销岗位合格证书和水平证书已满五年的人员,均需申领换发外销员资格证书,并参加组考单位举办的不少于30课时的更新知识的培训、口语培训及培训考试,合格者可换发外销员资格证书,过期不提出申请的,证书视为自动失效,不再换发新证书;
(2)今后,对取得外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五年组织一次更新知识的培训,过期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外销员资格证书视为无效。培训合格者,只需在资格证书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培训日期,不再换发新证书,原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2)首次注册申请表需粘贴申请者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