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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考点(34)

来源:考试吧 2017-11-17 17:15:24 要考试,上考试吧! 注册会计师万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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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航】

  一、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

  二、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税法的内容

  【知识点】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一、非正常损失所对应的进项税,具体包括: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上述4项所说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相关链接】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注意辨析】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进项税处理规则的差异

损失标的 进项税处理规则
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使用中的不动产

用不动产净值率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二、特殊政策规定不得抵扣的进项税

  (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归纳与解释1】纳税人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业务不该抵。税收法规和规章对纳税人的一些业务活动或经营行为作出了不得抵扣进项税的规定,前述内容着重体现了这一类的要求。这部分政策规定是考试及现实中都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

  第二类——凭证不合规。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三类——资格不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②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归纳与解释2】对增值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则的理解:

  一是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及发生应税行为之后,增值税链条中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等,增值税链条中断,不可能再有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出现。

  二是采用简易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适用了低于正常税率的征收率,该征收率是结合增值税多档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和应税行为的税收负担水平而设计的,其税收负担与一般纳税人基本一致,因此不能再抵扣进项税额。

  三是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是增值税以票管税的要求的体现。上述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主要法理就是基于这三点。

  【相关链接】考生对比货物来源区分两类情况:一类是属于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可相应抵扣其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另一类是不可抵扣进项税额,不计算销项税额。这两类情况是考试必考的内容,考生要注意掌握和区分:


货物来源 货物去向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所有权未发生变化) 投资、分红、无偿赠送 (所有权发生变化)
购入 不视同销售不计销项(不可抵进项) 视同销售计销项 (可抵进项)
自产或委托加工 视同销售计销项(可抵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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