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题库 - 直播 - 雄鹰 - 团购 - 书城 - 模考 - 论坛 - 导航 - 510 -
首页考试吧网校题库直播雄鹰510团购书城模考论坛实用文档作文大全宝宝起名
2014中考
法律硕士
2014高考
MBA考试
2015考研
MPA考试
在职研
中科院
考研培训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四 六 级
GRE考试
攻硕英语
零起点日语
职称英语
口译笔译
申硕英语
零起点韩语
商务英语
日语等级
GMAT考试
公共英语
职称日语
新概念英语
专四专八
博思考试
零起点英语
托福考试
托业考试
零起点法语
雅思考试
成人英语三级
零起点德语
等级考试
华为认证
水平考试
Java认证
职称计算机 微软认证 思科认证 Oracle认证 Linux认证
公 务 员
导游考试
物 流 师
出版资格
单 证 员
报 关 员
外 销 员
价格鉴证
网络编辑
驾 驶 员
报检员
法律顾问
管理咨询
企业培训
社会工作者
银行从业
教师资格
营养师
保险从业
普 通 话
证券从业
跟 单 员
秘书资格
电子商务
期货考试
国际商务
心理咨询
营 销 师
司法考试
国际货运代理人
人力资源管理师
广告师职业水平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会计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统计从业资格
经济师
精算师
统计师
会计职称
法律顾问
ACCA考试
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
高级经济师
审计师考试
高级会计师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审师
理财规划师
美国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安全工程师
设备监理师
公路监理师
公路造价师
二级建造师
招标师考试
物业管理师
电气工程师
建筑师考试
造价工程师
注册测绘师
质量工程师
岩土工程师
注册给排水
造价员考试
注册计量师
环保工程师
化工工程师
暖通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材料员考试
监理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
土地估价师
安全评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投资项目管理师
环境影响评价师
土地登记代理人
宝宝起名
缤纷校园
实用文档
入党申请
英语学习
思想汇报
作文大全
工作总结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直播课堂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注册会计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经济法 > 正文

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2)

  全套讲义:201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强化辅导讲义汇总考试热点 

第一章 导 论

  考情分析

  本章是培养学习法律意识、兴趣的一章,对理解学好法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考试的非重点章,考试题型主要是客观题,预计2013年分值在3分左右。

第一节 法律的一般知识

  一、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法律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二、法律规范

  (一)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1.法律规范具有如下特征:(1)法律规范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2)法律规范规定主体的行为模式,具有可重复适用性和适用的普遍性;(3)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

  2.法律规范不同于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载体。

  (二)法律规范的种类:

  1.按照规范内容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可以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1)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别人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即“可以怎样”、“享有、、、权利”等。

  例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2)命令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即“必须怎样”、“应当怎样”等。

  例如: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

  (3)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即“不能怎样”、“不得怎样”等。

  例如: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规定或限度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提示: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的确定性程度,可以将法律规范分为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1)委任性规范如:《反垄断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2)准用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即属准用性规范。

  【例题·多选题】我国《公司法》第148条2款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该法律规范属于( )。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不得”二字体现出,该法律规范属于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

  (三)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范由假定(或称条件)、模式和后果三部分构成。

  1.假定。包括行为人的身份、行为发生时空条件等。

  2.模式。根据行为规则的内容和性质,模式分为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三种。

  3.后果。针对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后果分为肯定式的法律后果(合法后果)和否定式的法律后果(违法后果)两种。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B.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包括可为、应为和勿为三种模式

  C.法律规范中的假定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

  D.法律规范等同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国家意志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是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它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因此选项D 的表述不正确。

  三、法律渊源

  法律的渊源,亦称法律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存在或表现形式。我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判例不是法律的渊源之一。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的总称。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例题·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C.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支付结算办法》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形式的内容。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行政法规,故B正确。A属于“法律”;C属于“司法解释”;D属于“部门规章”。

  四、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划分为若干法律门类,并由这些法律门类及其所包括的不同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基本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

  【例题·单选题】以下选项中,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的是( )。

  A.行政法

  B.行政法规

  C.仲裁法

  D.民事诉讼法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体系。行政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部门。

  【例题·多选题】王美丽等同学认为,检验学生关于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方面的知识和理论水准的一个富有成效的办法,是看他们能否将摆在他们面前的法律、法规,准确而适当地列入相关法律部门之中。他们列举了下列几方面的法律、法规,让张富贵同学将其中不属于民商法这一法律部门的法律挑选出来。您认为应当作何选择( )。

  A.反不正当竞争法

  B.反垄断法

  C.破产法

  D.公司法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民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律关系规范的总称。选项AB是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1 2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单元测试题14套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A卷真题及答案

  201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B卷真题及答案

文章搜索
中国最优秀注册会计师名师都在这里!
张京老师
在线名师:张京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详细]
版权声明:如果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注册会计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注册会计师考试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电 话:010-62168566 传 真:010-62192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