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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长春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公布 分两次填报

来源:东亚网 2011-5-23 8:43:0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2011长春中考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5日-29日,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17日。

  第一次5月25日-29日;第二次7月14日-17日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招生办了解到,今年中考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实行两次填报志愿。时间分别为:5月25日-29日第一次填报志愿;7月14日-17日第二次填报志愿

  录取按填报志愿顺序进行

  普通高中第一次填报志愿,共设八个志愿栏。具体填报办法是,高中志愿第一栏填报师大附中等25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第二栏填报师大附中等10所学校的统招志愿;第三栏填报师大附中等8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志愿;第四栏填报师大附中等9所学校的自费志愿;第五栏填报符合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志愿;第六至第八栏填报长春市一中等14所学校的统招志愿。

  普通高中第二次填报志愿,共设八个志愿栏。考生在长春市九中等8所学校的统招志愿、自费志愿;长春市一中等17所学校自费志愿;师大附中等8所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分部)自费志愿中任意选报。具体填报办法是,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从第一志愿至第八志愿任意填报,即可统招志愿在前,也可自费志愿在前,填几个志愿由考生自己决定,录取时将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

  往届毕业生只能报一般高中

  特长生、艺术生必须参加长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加试,加试合格名单网上公示。双阳区的考生只允许报考东北师大附属中学、省实验中学、长春市十一高中、长春市实验中学和本区高中。现已在民办学校就读无长春市户口的外地考生可直接报考本校高中部,不能报考长春市区其它学校。往届毕业生只可以报考一般高中。理、化、生实验操作不及格者不能报考普通高中。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14日-7月17日。

  奖励、加分和照顾政策如下

  昨日,长春市招生办公布了今年中考加分和照顾政策。同时具备各类奖励和照顾条件两项以上者,只按最高一项计入,不得累计。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凭归侨证;华侨子女凭护照,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其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提醒考生和家长注意的是,在录取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时,不享受以下奖励和照顾政策。

  普通高中、“高职”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1.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录取。

  2.为保证和加强中学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降低5分录取。

  3.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4.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人民警察荣记二等功以上子女,持有效证明材料,报考省首批重点学校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中自费志愿降15分录取。

  7.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低20分录取。

  8.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9.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10.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高中,持有效证明材料,报考省首批重点校自费志愿降低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校自费志愿降低10分录取;报考一般高中自费志愿降低15分录取。

  师范类学校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师分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对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包括加试本民族语文)的少数民族考生降低10分录取,对不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降低5分录取。

  2.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及招生办测试认定,各校体育、音乐、美术、科技等特长生报考高师分院(校)、中等师范学校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录取分数线。

  3.师范分院和乡以下(含乡)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15年以上的教师子女照顾10分录取。

  4.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不享受加分政策。

  5.其它照顾条件及政策与普通高中相同。

  普通高中继续实行网上录取

  今年长春市中考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http://www.cczsb.com)查询录取结果。

  普通高中分两个批次录取。依据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

  推荐生提前录取。单独录取自主招生的考生,自主招生的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

  师范类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五年制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3+2”高职班和五年制师范分院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研究后,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执行),不招收免试生。允许已取得初中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参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试录取。优先录取有中考成绩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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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zhangyuqi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