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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阳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安排

来源:贵州招生网 2014-4-28 9:33:32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贵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日前公布,2014年贵阳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7日至3月16日。

  贵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根据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筑教发〔2014〕2号)(简称工作方案,下同),为全面深入地推进“阳光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使高中阶段的招生有利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有利于各类高中学校选拔合格新生,调动学校的办学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各类初中、高中学校的进一步协调发展。现下发《贵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报考条件

  ㈠所有初中应届毕业生及有意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㈡有我市正式常住户口。

  ㈢初三应届生必须有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学籍。往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有义务教育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

  ㈣有我市初中正式学籍但户口在外省、市和虽有我市户口但在我市跨区(市、县)就读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应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属于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原小河区户籍并在此“三区一地”辖区内初中学校就读的的考生,均可随初中就读学校在此“三区一地”招办报名、考试升学。)个别确有困难不能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可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校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经区(市、县)招办审核批准后可在就读初中学校当地招办报名。

  二、报名

  按市教育局规定,全市所有应届初三毕业生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文化学科和体育升学考试。

  ㈠报名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报名程序由市招考中心下发。

  有南明区、云岩区、观山湖区、原小河区正式户籍并在上述“三区一地”辖区学校就读的初三应届生和在学校补习的往届生,可不分区,由就读学校集体到学校所在辖区区招办报名;其余区(市、县)户籍的各校初三应届生和在学校补习的往届生亦由学校集体到当地招办报名。

  无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连续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可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并可享受本区(市、县)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市、县)学校初中三年正式学籍可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并享受就读区(市、县)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中考招生政策。

  零星往届生和户口在我市而在外地借读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单独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和无毕业考评的考生在录取时,录取分数线提高10分。

  报名时间:3月7日至3月16日

  各校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区(市、县)招办日程安排表。

  收费标准:报考普通高中、含五年制专科学校、普通中专的考生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执行,每生85元。

  ㈡体育考试结束后各初中学校用中考报名补充程序按市教育局有关毕业考评的文件要求输入本校初中应届生毕业考评结果、体育目标测试成绩、地理生物(合卷)学业考试成绩(等级)、政策照顾加分等考生信息。此项工作各初中学校5月20日以前完成,各区县市招办审核汇总后于5月27日前报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㈢有我市正式户口而在外地(不含贵阳市)学校就读回筑升学的初三应届考生,报考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含五年制专科学校),毕业考评结果参照我市的标准执行。

  三、考试

  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升学)考试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

  ㈠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总分值为50分,计入升学总分。

  考试按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贵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筑教体发[2014] 33号)执行。

  ㈡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 6月20日至6月22日,共两天半。

  考试日程表:

时间
6月20日(星期五)
6月21日(星期六)
6月22日(星期日)
9﹕00—11﹕30
15﹕00—17﹕30
9﹕00—11﹕00
15﹕00—17﹕00
9﹕00—11﹕00
科目
语 文
综合理科
数 学
综合文科
英 语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理科(理化合卷)、综合文科(政史合卷)五门。前四门为闭卷、笔试,每门满分为150分(理化合卷中物理满分为90分,化学满分为60分),其中英语学科听力测试占该门满分150分中的30分。

  综合文科 (政史合卷)为开卷、笔试,政治、历史的权重各为0.5,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门学业文化考试均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㈢考务工作安排

  全市学业考试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区(市、县) 招生办负责实施,全市统一网上评卷。

  学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50分,作为报考普通高中、含五年制专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成绩。

  考生在接到成绩通知单后,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查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录取

  全市普通高中、五年制大专和中职学校在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组织;录取工作和招生其它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区(市、县)的均由当地招办负责。

  全市各普通高中的招生数和招生范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五年制专科招生专业和招生数按省考试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无我市正式户籍但在我市连续就读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连续在同一学校就读三年,需在我市升入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并参加中考的在录取时享受本区(市、县)户籍人口同等待遇。

  有贵阳市户籍(“三区一地”除外)在本市跨区(市、县)就读的学生,具备就读区(市、县)学校初中连续三年正式学籍在就读区(市、县)招生部门报名参加中考,录取时享受本区(市、县)中考招生政策,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并享受户籍所在地中考招生政策。

  跨省、跨县市、本市内跨区(市、县)就读学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作为借读生只能录取示范性高中类学校择校生、五年制专科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这部分学生高中毕业时,应按当年高考相关政策参加高考报名。

  ㈠普通高中录取

  凡参加2014年学业(升学)考试且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详见《贵阳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市招考中心在考生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前,分别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升学成绩(含等级)、毕业考评结果、升学成绩总分各分数段人数,公布各普通高中学校本市户籍应届生2011年中考录取和2014年高考成绩入出口评价,供考生选择就读学校时参考。

  招生类别分为统招生、配额生(属统招生)、体艺特长生(属统招生)、择校生、自主招生共五类,其中择校生按规定须缴纳择校费。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按贵阳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贵阳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筑教体发[2014] 34号)执行。

  1.统招生录取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网招系统根据考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在网上择优录取。

  2.配额生录取

  配额生计划:将“三区一地”范围内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三区一地”内各初中学校;各区(市、县)示范性高中学校招生计划50%的招生指标名额分配到本区(市、县)各初中学校。

  配额生计划的分配办法:“三区一地”内公办初中学校按2011年秋季初一新生实际报到人数分配、企事业及民办初中学校按2014年参加学业考试初中应届生报名人数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各区(市、县)示范性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参照以上办法执行。

  配额生的录取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示范性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随即自动进入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分配到的配额生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若某校配额生指标未录取完,该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用该校的配额生指标。各初中学校在中考报名时应按要求将标记录入报名程序。

  2014年起,贵阳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二中、贵阳二十一中、贵阳三中、贵阳二十三中、新世界国际学校)、贵阳市实验三中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贵阳十四中、贵阳十六中、贵阳十三中)、贵阳民族中学教育集团(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花溪民族中学、花溪第三中学、开阳禾丰民族中学),按三个集团龙头高中学校面向贵阳市招生总计划的2%另外追加招生计划,面向集团内初中成员学校招生。

  3.择校生录取

  按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学校择校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含等级)和毕业考评结果择优录取。

  4.体艺特长生录取

  按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特长生中考总分原则上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确有专业水平特别突出的,区属高中学校报当地主管教育局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同意,省、市直属学校直接送市教育局复核同意,可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下30分以内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转入统招生计划。

  有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在学业考试分数公布后4日内将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长生名单(附考生成绩单原件)交市招考中心在网上办理录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特长生名单的高中学校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度特长生招生。

  凡作为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它学校的报名录取。

  5.自主招生

  有自主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可在计划内自主招收部分统招生,自主招收的学生中考总分不得低于本校择校生的最高分数。

  报读中外合作学校、中外合作班的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由学校负责在网上录取。已被其它公办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到此类学校报名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达的指导计划实行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择优录取,于8月17日至21日持预录考生名单(附学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手续。

  6.配额定向生的录取

  “三区一地”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到各区(市、县)一部分的定向招生计划(见《贵阳市2014年“三区一地”示范性高中学校面向区(县、市)招收定向生计划》), 各区(市、县)考生可在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按统招生的录取办法录取。这部分考生在高中毕业参加高考时按当年高考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未被“三区一地”内示范性高中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本区(市、县)高中录取。

  根据《贵阳市2014年区(市、县) 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计划》的要求“三区一地”以外其它区(市、县)辖区内的示范性高中分配一部分招生计划供全市[本区(市、县)考生除外]考生选报,按示范性高中统招生的录取要求和录取时间参加网上报名,择优录取。

  网上录取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按市招考中心的规定(文另发),由各学校面向贵阳市自主招生,考生凭学业考试成绩单报名,学校择优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各高中学校到市招考中心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㈡五年制专科学校招生录取

  参加我市2014年中考,有我省正式户籍拟报读五年制专科学校的考生在网上选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若遇最后一个招生指标有若干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则顺序依次比较学业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报考体育、艺术类五年制专科的考生,还必须按规定先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术科测试。(详见各校招生简章或到招生学校咨询)

  ㈢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市招考中心统一公布贵阳市中等职业招生学校的名称及专业。

  我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统一在网上录取,具体办法见《贵阳市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办法》。

  未参加2014年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往届初中生、高中毕业生、外地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参加网上录取,学生直接到自己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市属中等职业录取的考生必须由学校于9月 14日至20日和10月12日至20日到市招考中心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招生照顾政策

  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执行贵阳市教育局文件《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4年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通知》(筑教基发〔2014〕86号)。

  各单项5分的加分项目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要求照顾加分的考生提供照顾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领取(零星考生直接在报名的区(市、县)招生办领取)并填报由市招考中心制发的《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交学校审查并签署意见。(少数民族考生已在报名时审核认定,不再填此表审核)学校将表汇总后交由区(市、县)招生办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并签署意见决定是否照顾加分。

  ㈠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侨眷,提供市级或市级以上侨办出具的证明。

  2.台胞及台胞子女,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台办出具的证明。

  3.烈士子女,应提供烈士证及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4.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应提供残疾军人证、因公牺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5.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解放军,应提供军人所在部队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写明其父(母)服役地点属何类地区或从事工作的证明,军人证件(复印件),以及考生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

  6.其它涉及军人子女项,出具省军区政治部证明。

  7.农村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要出具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二女结扎证明。

  8.受表彰考生,应提供原始报批材料和相应证书原件、复印件。

  9.竞赛获奖的考生,应提供相应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㈡各项政策加分的审查及公示

  上列各项加分,由各初中学校填写《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将加分数据按程序录入,审查人和校长在《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连同考生提供的照顾加分原件和复印件与电子文档一起送区(市、县)招办。加分终审工作由各区(市、县)招办负责。各类照顾加分工作办理结束后,各区(市、县)招办收各学校报送的相关材料(返还原件,收复印件)留存备查,加分数据于5月27日前报市招考中心。

  为保证加分资格审批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各校应及时将相关政策告知学生、家长,享受照顾加分的学生名单,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在送区(市、县)招办审核前要在校内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资格审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校和各区(市、县)招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坚持原则,执行政策,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若出现有争议的项目,可视项目情况由市教育局、市招考中心解释裁定。

  六、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㈠各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暨考评委员会(由校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教导主任、思教主任及教师代表组成,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和毕业考评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招生中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招生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电话,负责与当地招办或市招考中心的工作联系。招生工作中如出现失误,要追究学校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㈡各区(市、县)招办、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安排好考试期间考生的送考接考,保证考生平安考试,平安回家,做好各种表卡的发、填、收、学业考试成绩单的发放,五年制专科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㈢考生参加普通高中网上报名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各校要加强领导,从考生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宣传、组织、指导好此项工作。

  ㈣招生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执行政策、廉洁自律,,反对和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市教育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者进行查处。

  ㈤市招考中心将印发《贵阳市二0一四年中考考生须知》手册,宣传招生政策,介绍招生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办法等。

  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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