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中考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2021中考 > 中考资讯 > 中考动态 > 四川 > 正文

2014年泸州中考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泸州市教育局 2014-3-26 9:55:33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供考生查阅!

  泸州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市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专科统一考试,分类分批录取的办法。现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了加强我市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泸州市2014年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涛

  副组长:刘晓锋 杜旭林 赖红艳 刘 林 肖林

  成 员:赵 志 巫道祥 胡晓光 谢铭 许多焱 涂红霞

  向 蓉 胡怀志杨 郁 林 英

  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初中升学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晓锋

  成 员:巫道祥 胡晓光 谢 铭 许多焱 涂红霞 向 蓉

  胡怀志 杨 郁 林 英 刘 勇

  市教育局普高科、义教科负责组织报名、志愿填报、命题制卷、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成绩管理以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市教育局高职成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市招办负责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负责体育考试工作和中考加分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所负责初三年级的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二年级的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市教科所协助普高科做好命题、制卷、阅卷和成绩统计工作;市教育局大中专招生纪检组和市教育局监察审计科负责过程监督和违纪查处工作。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24464人,中等职业学校民生工程中职招生计划为 32000人。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川教[2007]68号),经研究决定,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正招计划的60%实行定向招生。市直属学校、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到非学校所在县区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县区,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其余定向招生计划和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由区县教育局按本区县内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比例均衡分配到每一所城区学校和乡镇。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考普通高中的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未满十八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曾在普通高中学校就读)以及同等学力的青少年均可报考。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成人中专的条件: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公民均可报考。

  户籍是省外的考生,凡符合异地中考政策考生(凡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三年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我市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与当地考生同等对待,不符合异地中考政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作为借考生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的择校录取。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时间

  4月8日上午8点至4月13日下午6点,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一并进行,过期不再补报。4月14日,打印学生志愿填报确认表,由学生签字确认。

  (三)报名和志愿填报办法

  中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就读学校如实填报有关报名信息,学校认真审核。符合异地中考政策的考生必须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区级教育股申请(见附件8)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职业和住所证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县教育局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存档备查。省外户籍不符合异地中考政策考生须向所在学校县区教育局申请(见附件9),经审核同意准予报名。县区教育局将考生信息登记(见附件10)上报。

  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可直接填报中职志愿,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既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也可填报中职志愿。

  (四)报名考试费的收取及使用管理

  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不收报名费。对参加升学考试学生各区县、学校必须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物函[2006]72号)和《泸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06年初中毕业生统一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考试经费管理的通知》(泸教办函[2006]25号)的规定进行收费。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属新增内容,考试费用由各区县教育局在中考经费中列支。考试经费本着以考养考的原则,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区县教育(教科)局和有关学校在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收取报名考试费,不得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乱收费。

  (五)招生志愿

  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有两个类别的志愿,即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只填报中职志愿;参加升学考试学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志愿,两者可兼报。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三个批次,共六个志愿(三个正取生志愿,三个择校生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或兼报几个志愿。“第一批次”栏的“一志愿”,考生可以填报第一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一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一批次栏的“择校志愿”处可填报第一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第二批次”栏的“一志愿”处,考生可以填报第二批在本区县内有招生计划的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二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二批次栏的“择校志愿”处可填报第二批次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第三批次”栏的“一志愿”、“二志愿”处,考生可以分别填报在本区县第三批招生的两所学校,如果愿意择校就读第三批招生学校,且愿意交纳择校费的考生,在第三批栏的“择校志愿”处,填报第三批招生学校中的一所学校。不符合异地中考政治的省外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只能填报“择校志愿”。

  天立国际学校、泸州十二中、龙马潭区城北中学、泸州高中合江分校填报泸州高中、泸州老窖天府中学志愿享受江阳区考生待遇,参与划线录取。跨县区就读的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按当地分数线进行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实行自主招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鼓励考生报考民办学校。凡是既报考民办普高又报考公办普高且被民办普高录取的考生,于6月16日前已到民办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不再列入公办普高的划线录取,未到民办普高学校缴费注册登记者,市教育局在组织公办普高录取时,将该部分考生列入划线录取。民办学校务必于6月17日上午9时前将已录取且缴费注册的学生名册、缴费原始存根和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就读协议书,报市教育局普高科核查。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志愿实行单独填报,由市、县(区)招办组织实施。具体办法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拟报名的考生于6月23 日—27日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当地县(区)招办报名,每个考生可以填报两个师范类学校志愿和两个非师范类学校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分为国重(示)职高及其以下中职学校三个志愿,国重(示)职高栏只有一个志愿,其余两个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考生毕业学校应全面宣传介绍今年我市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政策,要召开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动员大会,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在志愿指导工作中,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指定或限制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不得涂改考生志愿,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

  四、统一考试

  由文化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三部分组成。

  (一)文化考试

  1.初三年级考试科目及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理科综合200分(理化生合卷,其中物理95分,化学65分,生物40分),文科综合120分(品史地合卷,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40分),满分660分。

  从2014年起,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合并在初二年级末进行,地理生物合卷。

  2.命题范围:试题命制以现行应届初中毕业生所学教材和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为依据,各学科的命题范围及占分比例以市教科所编印的《泸州市2014年普通初中升学考试说明》为准,体现新课程的要求。

  3.考试时间:

上午

下午 

611

900-1100 语文 (120分钟)

1500-1700 数学

120分钟)

612

900-1130 理科综合(150分钟)

1500-1700 文科综合

120分钟)

613

900-1100 英 语(120分钟)

616

900-1100 初二年级地理生物

120分钟)

  4.考务工作:考试的组织工作,由市、区县教育局按照《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体育与健康考试

  1.考试项目及等级:考试项目有立定跳远、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50米跑,学生在四个体考项目中选择其中三项作为体考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见附件5)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初三要求执行,体考平均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2. 考试时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请于3月30日前将体考时间安排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每生考试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天以内完成,并将考生体育考试成绩公示。

  3.考务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应成立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本县区的体考工作。市直属学校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区县的体育考试。市上将派出巡视员指导和协助各区县开展工作。(2)加强安全措施和安全教育,各区县教育局、学校和考点应制定安全预案和晴、雨天体考方案,规划好体育考试场地,并设置安全警戒线,落实专人负责师生交通、食宿、考试等方面安全工作,责任到人。(3)所有参加升学体考的学生在体育考试前必须进行体检,对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因身体健康问题(患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等)不适宜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证明,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免考,体育成绩以合格等级呈现,并在体考成绩表备注栏里注明免考。(4)考试前,要让考生核实确认基本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并当场公布体考成绩,确保公正公开。

  4.成绩上报:体育考试的报名及分组均按考生文考报名时的报名号排序,体考成绩由各区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审核,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邮箱dtwyk3193098@163.com,体考成绩上报以Excel电子表呈现,见附件6。

  5.纪律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发现违纪行为或因工作疏漏影响到考生升学,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数据错漏、时间延误、舞弊行为等实行倒扣分制。

  (三)实验操作考试

  为了深化中小学实验教学“三开”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5]66号)精神,就今年我市的初中实验操作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补充规定如下:

  1.考试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中三年级进行,初中二年级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初三年级的物理、化学和初二年级的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同时进行。2014凡参加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理化实验操作考试。

  2.考试等级:初三物理、化学两科分值共为100分,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等级折算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75-89;合格≥60-74;不合格为59分及以下。

  3.考试时间: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4月15—30日完成,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区县教育局自定,并于4月15日前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市技装所)。

  4.考试命题:按照省教育厅技装处制订的考试试题范围,由市技装所统一命题、印发考试试题、印制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各区县和学校。

  5.成绩上报:考试完毕后,要将学生考试成绩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均按考生文化考试的报名号排序,物理、化学实验考试成绩由各区县组织人员进行录入,按规定要求进行等级转换后,换刻成fox数据库光盘(含中考报名号、姓名、毕业学校、物理、化学分数、合计总分及等级),于5月30日前将光盘报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组办公室(市技装所),待审查合格后交市教育局普高科进行成绩合成,并报省教育厅技装处备案,生物实验考试成绩由各区县组织人员进行录入后留存,待2015年使用。

  6.考点设置:本着就近、方便考生的原则集中设置考场(点),考场(点)设置原则上为1所中学为1个考场(点),各考场(点)学校按照物理、化学、生物考试试题提前准备与考试题对应的各科分组实验,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要齐全、充足、完好。

  7.监考:全市统一实行一监三制和主监考制,即:一个教师对应监考三名学生,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考生,监考教师扣分,必须在考生卷面上注明扣分点,当场记分,由考生签字确认后,再由主监考教师签字确认,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校实考成绩进行当场汇总,并对该学校考生成绩进行公示。

  8.考试:考试采用两次点名制,即:考前20分钟和考试开考前各点一次名,每科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试题由学生随机抽签确定。

  9.考务:各考场(点)设考场(点)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监考教师2人,监考教师、考务人员、领队等若干名。

  10.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试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各区县、各考点应制定实验操作考试安全预案,设立考试警戒线,抓好师生的车辆、饮食、楼道、药品等重点安全工作。

  (四)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

  艺体特长生术科报名考试统一进行。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的第一批学校为泸州高中、泸县二中、天府中学,4月29日报名并组织测试。第二批学校为泸县五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泸州外国语学校、马街中学、泸县九中,4月30日报名并组织测试。每名考生只能在同一个批次内报考一所学校,不得兼报,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在报名时交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学校必须与志愿卡上填报的志愿学校相同,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术科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和市招办将派人进行巡视并对术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抽查。请各招生学校将艺体特长生术科考试合格者名单制成Excel电子表,电子表项目依次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术科成绩(术科成绩以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表示),于5月3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邮箱(邮箱地址为:dtwyk3193098@163.com),上报人数可大于艺体特长生招生计划数。

  五、评卷工作

  今年评卷工作实行网阅,由市教育局普高科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量和时间要求,按照《泸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细则》的有关评卷要求,选聘好各科评卷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统计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质量。

  六、加分政策

  市、区县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烈士子女、驻泸部队副团职以上领导干部子女、归侨子女、见义勇为子女、艺体、科技获奖享受加分优惠政策,具体规定见附件3。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必须查验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备案。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和泸州教育网上公示三天以上。各区县将享受加分的考生名单汇总制成加分Excel电子表,于5月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科邮箱dtwyk3193098@163.com,加分Excle电子表字段依次为中考报名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加分值、加分原因(请详细填写加分类别和项目,便于审核公示)

  七、录取工作

  按志愿填报、分批择优录取、统一调配的原则进行,实行程序公开,阳光操作,名单公示,社会监督,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只参加初中毕业考试学生,根据填报中职志愿初中毕业考试完后直接录取;第二阶段录取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学生,分两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是普通高中的录取,第二批是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公办普通高中严格按志愿批次、志愿顺序和分数由前到后择优依次录取,同一批次录取顺序分别为正取生、艺体特长生、择校生。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的正取生与艺体特长生的录取同时进行。考生如果填报了“择校志愿”处志愿,一旦被录取,后面的学校志愿不再录取,且必须按该校择校费收取标准交纳择校费;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的通知书套印有“泸州市教育局中学学籍管理专用章”。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批次集中到录取场录取。全市统一划定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高学校招收录取不得低于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且要求学生的体考、实考两个项目的等级评价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定向生的录取仍然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在统招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定向计划时,定向生最多可降低30分录取。

  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录取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中考成绩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分控制线,录取时不分专业。

  省一级示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该校正取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5%。

  (二)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录取

  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三)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该批次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要求报考学生必须参加升学考试,体考、实验操作考试两个项目的等级评价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三年制普通中专、师范学校、成人中专的招生录取按省、市相关招生录取规定执行,由市招办制定录取办法,统一组织录取。

  凡兼报不同类别志愿的考生,报考前一类别的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类别的志愿不再录取。

  八、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招生考试任务的圆满完成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人数多,年龄小,考点分散,考试的组织、管理难度较大。各区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区县教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副局长负具体领导责任。各区县教育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周密安排。要组织有关部门就考点设置,试卷的安全保密、保卫,考生的食宿卫生、交通安全,考场的供水供电,邮电通讯以及社会治安等重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工负责,做到心中有数,做好全方位的准备。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选聘培训好监考教师。要严格考试管理,杜绝考试过程中出现泄、失密事件和雷同卷的发生。

文章搜索
国家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黑龙江 内蒙古 更多
中考栏目导航
版权声明:如果中考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中考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免费复习资料
最新中考资讯
文章责编:zhouxin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