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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漳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考试吧 2014-1-9 14:43:58 要考试,上考试吧! 万题库
2014年福建漳州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敬请关注!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07〕6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要求,2014年我市继续将体育列为中考考试科目,为确保顺利完成体育考试工作,决定对我市印发的《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2009年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漳教中〔2009〕61号)文件进行适当修订和完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市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高中阶段教育)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该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我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一组织人员进行考试,实行送考下校或分片组织考试,不得下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我局成立以下组织机构负责全市体育考试具体实施工作:

  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总主考:林琦

  副总主考:杨国和、邹旭光、尹雄鹰、陈健

  下设考务组、测试组、监察组、场地器材组、安全保卫组、医务组。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体育考试工作,设置名单请于4月3日前送市中招办。联系人:陈健,电话:2028920。

  三、考试项目

  (一)考试项目

  依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3〕123号)文件“从2014年起,在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中,将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列为二选一必考项目。”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原则上选择以下三个考试项目:

  1.必考类: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2.选择类:

  (1)立定跳远;

  (2)实心球。

  (二)补考项目

  以上三个项目考试成绩总分若不合格(合格线为150分),补考项目为选择类:(1)一分钟跳绳;(2)一分钟仰卧起坐。

  补考成绩总分为长跑、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这三个项目成绩之和。

  四、升学体育考试时间

  各县(市、区)中招升学体育考试时间应于4月1日至5月30日之间进行。每个考生必须在当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具体考试及补考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后报我局中教科和德育科备案。

  五、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

  考试办法参照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网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操作方法(见附件1)。评分标准统一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初中三年级男、女生评分标准(见附件2)。考试必须当场亮分,同时准确记录到成绩登记卡(见附件3)。补考项目分数须记录到补考成绩登记卡(见附件4)。

  六、考试成绩呈现形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教育厅和我局有关规定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体育工作,单项考试成绩以实分制(百分制)呈现,学科总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三项相加总分270分以上为A级,225-269分为B级,150-224分为C级,149分以下分为D级。

  市直中学各校均按序号、学籍号、考试号、姓名、性别五个信息,将考生信息用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excel格式录入《漳州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花名册》(见附件5),于4月8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y2201881@163.com。考试号的编排与中考报名号编排要求相同,只是初三年考试号前另加T。各县(市、区)可参照使用此做法。

  七、有关免考缓考的规定

  (一)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在考前按要求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件6)、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班主任、体育组长、校医、校长集体讨论确认并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可以免考。免考学生体育成绩只能定为C级。凡在考后提出免考的,均不予批准。

  (二)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持学校批准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缓考时间一般安排在该考场考试结束后的两周内进行。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如仍无法按时参加缓考,则按缺考计。

  (三)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目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无法补考(含女生例假),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以按缓考处理,但该已考项目成绩无效。

  (四)考试总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150分)的考生,允许补考一次。若仍然不及格,只能按D级记载。补考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各县(市、区)统一安排。

  (五)凡无故缺考项目,均以0分计算,不得补考。

  八、考务工作

  (一)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见附件7)。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后勤保障,做好考点、考场设置相关要求(见附件8),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各校必须在考前组织一次规范、完整的模拟测试。

  (三)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排除不正之风的干扰。考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守则,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降低考试标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我局举报电话:2028895。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锻炼,并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体育考试期间,教育考生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见附件9),同时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并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农村地区的体育考试应在乡镇范围内组织,临近县城的乡镇可以到县城的考场参加体育考试。各县(市、区)应组织考试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

  (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体育考试的管理,应在三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

  (七)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并建立临时学籍的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参加体育考试,未经审批者一律回原学籍校参加考试。

  九、其他要求

  (一)各县、各校应重视体育工作,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必须将中考体育成绩列入初中毕业班教学管理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初三体育教师的教学绩效考核。

  (二)收费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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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责编:zhouxin1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