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医师资格综合考试考生 注意事项的通告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考试)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健委、国家医考委关于医考的要求,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考务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室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能参加考试;已治愈出院的考生,须经所在考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专业评估,所在考点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前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持考试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CT、新型冠状病毒血清学抗体检测报告,如未能提供以上检测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遵守考场安排,并按规定流程送定点医院进行排查和诊治。
四、考生考前14天内尽量不要外出,如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应取得考试前3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未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场安检时,不得因佩戴口罩拒绝或不配合身份识别和验证。
六、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提前1个半小时到达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持手机扫健康二维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查看电子健康码和身体体温检测,并配合考务人员按规定进行随身物品检查、上缴手机等。
七、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考生仅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室。严禁携带任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如现金、手表、手机、项链、手镯、耳环等物品和其他电子类产品。
九、进入考室后,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核验。考试期间,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请举手向监考员示意。
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参加本单元考试。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的考生,待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室。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有序离开考场,不得拥挤,更不能在考试区域附近聚集。
十二、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考生需填写《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进入考场前交考务工作人员,无《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疫情责任承诺书》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十四、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笔试,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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