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吧论坛 Exam8视线 考试商城 网络课程 模拟考试 考友录 实用文档 求职招聘 论文下载 | ||
2012中考 | 2012高考 | 2012考研 | 考研培训 | 在职研 | 自学考试 | 成人高考 | 法律硕士 | MBA考试 MPA考试 | 中科院 |
||
四六级 | 职称英语 | 商务英语 | 公共英语 | 托福 | 托业 | 雅思 | 专四专八 | 口译笔译 | 博思 GRE GMAT | 新概念英语 | 成人英语三级 | 申硕英语 | 攻硕英语 | 职称日语 | 日语学习 | 零起点法语 | 零起点德语 | 零起点韩语 |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软件水平考试 | 职称计算机 | 微软认证 | 思科认证 | Oracle认证 | Linux认证 华为认证 | Java认证 |
||
公务员 | 报关员 | 银行从业资格 | 证券从业资格 | 期货从业资格 | 司法考试 | 法律顾问 | 导游资格 报检员 | 教师资格 | 社会工作者 | 外销员 | 国际商务师 | 跟单员 | 单证员 | 物流师 | 价格鉴证师 人力资源 | 管理咨询师 | 秘书资格 | 心理咨询师 | 出版专业资格 | 广告师职业水平 | 驾驶员 网络编辑 | 公共营养师 | 国际货运代理人 | 保险从业资格 | 电子商务师 | 普通话 | 企业培训师 营销师 |
||
卫生资格 | 执业医师 | 执业药师 | 执业护士 |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 | 经济师 | 会计职称 | 注册会计师 | 审计师 | 注册税务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 高级会计师 | ACCA | 统计师 | 精算师 | 理财规划师 | 国际内审师 |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员 | 咨询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 安全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 物业管理师 | 招标师 | 结构工程师 | 建筑师 | 房地产估价师 | 土地估价师 | 岩土师 设备监理师 | 房地产经纪人 | 投资项目管理师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环境影响评价师 | 环保工程师 城市规划师 | 公路监理师 | 公路造价师 | 安全评价师 | 电气工程师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计量师 化工工程师 | 材料员 |
||
缤纷校园 | 实用文档 | 英语学习 | 作文大全 | 求职招聘 | 论文下载 | 访谈 | 游戏 |
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0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卫考组[2010]02号)和全省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2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24日-4月7日。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7月15日。
医学综合笔试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1、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执业助理医师: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仍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卫医发〔2008〕6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省教育厅、卫生厅举办的乡村医师在岗培训,毕业取得的医学类中专学历,可以作为报考的学历依据。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按照报名须知、流程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标准照片。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二)审核确认。考生报名材料经所在单位初审,由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在报名点集体办理资格审核确认和交费手续。医疗卫生机构在办理集体报名资格确认时应提交考生报名材料,以及《2010年合肥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区)卫生局设立报名点,分别负责所辖医疗卫生机构考生的报名确认、资格初审等工作。开发区社事局负责受理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除医院外)考生的资格初审。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事局在完成报名资格的初审后,按照规定时间将考生报考资料汇总,报市考点办审核,并提交统一编号的报名花名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材料
(一)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的考核合格证明(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31日);
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相关推荐:2010年公卫执业医师考试经验:如何保持适当情绪国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苏 |
安徽 | 浙江 | 山东 | 江西 | 福建 |
广东 | 河北 | 湖南 | 广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庆 | 云南 |
贵州 | 西藏 | 新疆 | 陕西 | 山西 |
宁夏 | 甘肃 | 青海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