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执业药师考试 > 考试资讯 > 黑龙江 > 正文

黑龙江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务通知

黑龙江省2019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考务通知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3日-9月2日,缴费时间为2019年8月28日-9月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0月21日-10月24日。

黑人社办发〔2019〕112号

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均包括4个考试科目,各科目均为客观试题。

  药学类考试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 (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共同考试科目。

  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规定报考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要求、原制度过渡办法参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说明的函》(药监执函〔2019〕67号)执行。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考全科(中专)”或“免二科(中专)”报考。按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在线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对于在线无法核验以及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资格核验部门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进行人工核查。

  报考人员应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栏目,打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操作流程,认真阅读考试注意事项,查询考试时间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注册、报名、资格核验、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号)规定,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各科目每人每科61元。

  三、考场设置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各考区分别设置考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大纲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关于2019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9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2018年第1号和2019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也可以直接按照对大纲内容调整后编排出版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2019)》进行备考。

  五、雷同答卷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各市(地)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区的考务工作,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2019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8月23日-9月2日

网上报名

2019年8月28日-9月3日

现场资格核验(节假日休息)

2019年8月28日-9月5日

网上缴费

2019年9月21日前

各考区上报考场编排数据

2019年10月21日-10月24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9年10月26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19年10月27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领取收据

2019年12月底

通过报名网站(www.cpta.com.cn或www.hljrsks.org.cn)查询考试成绩

 

 

扫描/长按二维码即可帮助考试通关!
了解2019药师报名时间
了解2019药师精选资料
获取执业药师历年真题
获取10页精华点题讲义

执业药师万题库下载微信搜索"万题库执业药师考试"

  相关推荐:

  各地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关注万题库执业药师考试微信,了解更多报名信息

  中国人事考试网: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

  各地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间汇总

  各地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资格审核时间及材料汇总

  报考答疑|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常见问题及解答

  考试吧特别策划: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报考指南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药事管理与法规
共计1582课时
讲义已上传
29491人在学
药学专业知识(一)
共计1495课时
讲义已上传
49386人在学
药学专业知识(二)
共计2474课时
讲义已上传
58263人在学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共计2333课时
讲义已上传
38931人在学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共计1929课时
讲义已上传
24775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19、20日
报名时间 预计2024年8月开始(各省不同)
准考证打印 考前半个月(各省不同)
考试时间 10月19、20日
成绩查询 一般为考后2个月开始
证书领取 一般为次年3月开始
证书注册 合格证书领取后可进行注册
版权声明:如果执业药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执业药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执业药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执业药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药师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