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自考真题及答案解析专题 ※ 题库估分 ※ 关注微信对答案
长按下面二维码即可 |
长按下面二维码即可 |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题干】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是( )
【选项】
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B.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C.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尚未办理离婚登记
D.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适用 上述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考点】结婚制度——与结婚制度相关的问题
2.【题干】下列关于亲属与相近概念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只有为法律调整的亲属关系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B.有亲属关系的人未必是同一家庭的成员
C.家庭成员一般是近亲属
D.家长、家属的称谓在我国具有法律意义
【答案】D
【解析】家属是家长的对称,从历史上来看是家长制家庭的产物。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未设家制。现实生活中虽有家长、家属的称谓,但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故D项说法错误,其余三项均是关于亲属与相近概念的正确表述。
【考点】亲属制度——亲属的意义、分类和范围
3.【题干】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
【选项】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考点】结婚制度——与结婚制度相关的问题
4.【题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采用约定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 )
【选项】
A.必须采用公证形式
B.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C.可以采用鉴证形式
D.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答案】B
【解析】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这一法律规定的原因在于,夫妻财产制的约定不仅涉及夫妻双方的重大财产利益和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而且还影响到第三人的财产利益,所以,法律要求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采用书面形式,以利于准确地表达夫妻双方关于约定财产制的真实意思表示,防止发生财产纠纷,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合法债权。
【考点】夫妻关系——夫妻财产制
5.【题干】夫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决定于一定的( )
【选项】
A.社会法律基础
B.社会道德基础
C.社会经济基础
D.社会文化基础
【答案】C
【解析】夫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归根结底决定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随着社会经济基础及与之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也随之变化。
【考点】夫妻关系——夫妻的法律地位
查看完整版婚姻家庭法真题及答案,请扫描下方自考万题库二维码:
自考万题库二维码如上
下载自考万题库后,在“真题模考”中,可以看到历年自考真题,具体如下:
相关链接:
备战2017年自考 八大学习方法值得学习※ 2017自考报考指导
各地2017自考时间安排汇总 ※ 各地2017年自考报名时间汇总(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