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接省会计考试办公室通知,现将2016年上半年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分) | 合格标准(分)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100 | 55 |
会计基础 | 100 | 55 |
会计电算化 | 100 | 55 |
二、请考试成绩合格且符合《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考生,于考试结果公布之日(因本月14至18日逢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办证机关有监考任务,故请各位考生于5月19日后再去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起6个月内办理。需带资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2.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3.在校学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4.近期同一底片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和电子版照片(小于30KB)。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地点:市属及红塔区考生请到红塔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江川区及各县考生请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股办理。
三、成绩查询网站:云南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ynf.gov.cn
四、2016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考时间预计为5月下旬,10月份考试,具体时间请留意云南省财政厅网站、玉溪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会计管理”栏目或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公告。
五、联系电话:2065067(红塔区财政局会计股)、 2611871(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窗口)、2022949 (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会计考试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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