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财政局关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部长令)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4年开始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一)凡持证已经超过6年的会计人员,在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时间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二)凡持证即将满6年的人员,在到期日前6个月内,即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二、携带资料
(一)一式两份的《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申请换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或学位、开始从事会计基础工作时间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办理。
三、组织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换证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省级财政对会计信息管理系统证书打印功能作统一调整,各县区经办人员要熟悉系统新的功能操作,确保证书发放工作进行。市级财政提出具体换证工作要求,经办人员要按严格规定的流程及要求,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增强服务意思,提高服务质量。
四、注意事项
(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暂缓换发新证,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二)对未及时换证会计人员暂缓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相关手续;
(三)对未及时换证的会计人员暂缓办理从业资格证调转等手续;
(四)未及时换证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各级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五)换发新证的旧证,经办人员须当场在其第一页加盖“此证作废”方章后退还会计人员。印章由各县区财政局自行刻制。
(六)证书“0页”、“1页”必须打印,并在“审核机关”处加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淮安市各县区会计科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安市财政局
2014年7月9日
附件:
淮安市各县区会计科证书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电话 |
邮编 |
1 |
清河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安市北京北路103号清河区财政局638室 |
83643808 |
223001 |
2 |
清浦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海南路268号清浦区政府217室 |
83515691 |
223002 |
3 |
淮阴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阴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淮阴区长江东路10号) |
84934326 |
223300 |
4 |
淮安区财政局会计科 |
淮安区友谊路5号 |
85939086 |
223200 |
5 |
涟水县财政局会计科 |
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财政窗口) |
82662921 |
223400 |
6 |
洪泽县财政局会计科 |
洪泽县人民路12号 |
87223961 |
223100 |
7 |
金湖县财政局会计科 |
金湖县园林路2号 |
86883831 |
211600 |
8 |
盱眙县财政局会计科 |
盱眙县盱城洪武大道33号财政局一楼 |
88272055 |
211700 |
9 |
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
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企业服务中心1607室 |
83181009 |
2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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