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拟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处、镇财管中心:
为做好2010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泰财会〔2010〕8号《关于做好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组织形式
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培训对象为泰山区财政局管理的各部门(单位)、企业从事会计工作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单位、人员工作类型、条件差异和需求层次,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远程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自行组织培训(财政部门备案)等多种方式。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围绕财政改革及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新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进行培训,加大会计理论与实践、会计职业道德、廉政教育等培训力度,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企业单位要将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作为重要内容。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继续教育的重点应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改革、非税收入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财政资金管理知识。工会组织、医院、高等院校、民间非营利组织要分别将工会、医院、高校、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作为必选内容。各单位要结合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2010年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拟从10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培训组织实施
今年的继续教育按照上级要求主要推行网上学习,学员可到泰山区政务中心财政局窗口购买上网学习卡,按照网卡学习说明要求进行学习。具体学习内容学员可以根据今年培训内容要求和自己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择,完成规定的课时和考试,且考试合格的,持网上考试成绩单统一到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理继续教育登记手续。登记时,区财政局会计管理科要对会计人员提供的发表论文、参加有关培训班等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证书、刊物等认真进行审查,确保每一个会计人员都依法接受继续教育。
四、收费标准及培训地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培训费每人72元,教材费根据成本价格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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