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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资源》应试指南(第15章)

来源:考试吧 2013-12-20 10:12:09 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
2014经济师考试《中级人力资源》应试指南考试吧发布。
第 1 页:考情分析
第 2 页:考点一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第 3 页:考点二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
第 4 页:考点三 集体协商、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
第 5 页:考点四 集体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
第 6 页:考点五 劳动规章制度
第 7 页:考点六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考点六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动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使用劳动者,而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14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应试指南:第15章

  

  注:①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例9·单选题】关于劳务派遣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B.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本单位派遣劳动者

  C.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80万元

  D.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管理费用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属于《劳动合同法》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范围。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劳务派遣单位不可以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管理费用。

  (二)非全日制用工

  

2014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应试指南:第15章

  注:①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例l0·单选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A.全日制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劳务派遣用工

  D.聘用制用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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