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 > 行业视点 > 正文
考试吧整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更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信息,请关注考试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

  三、扣减增值税规定

  (一)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1.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纳税人按企业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计算公式为:企业减免税总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企业工作月份÷12×定额标准。

  企业自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次月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下列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1)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与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上述所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4.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2号)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二)项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14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4年6月30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1.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

  (1)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

  (2)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不动产租赁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不含货物运输代理和代理报关服务)、"生活服务"(不含文化体育服务)范围内业务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1)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创业证》。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

  (2)零就业家庭凭社区出具的证明,城镇低保家庭凭低保证明,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申领《就业创业证》。

  (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

  (4)上述人员申领相关凭证后,由就业和创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人员范围、就业失业状态、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创业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同时加注;主管税务机关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戳记,注明减免税所属时间。

  4.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起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三)项失业人员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在2013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关注"考试吧造价工程师"官方微信,获取最新资讯、最新试题、内部资料等信息!

造价师视频题库手机题库下载】|微信搜索"考试吧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QQ群

  相关推荐:

  考试吧整理:2016年营改增改革全面实施详解

  理论探讨:"营改增"过渡期应对之策

  【权威解读】《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营改增细则落地,建筑行业必须知道的11条干货

美好明天
在线课程
课程类别 主讲教师 导学
规划
导学规划班
录播 1小时/科
课程目标:了解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课程优势:对学员进行复习方法指导,进行学习规划的制定
基础
精讲班
基础精讲班
直播 26小时/科
课程目标:新教材无死角精讲,打牢基础
课程优势:高品质直播课程,权威名师授课,无死角讲解。
强化
精讲班
强化精讲班
直播 26小时/科
课程目标:进行第二轮重难点强化
课程优势:根据2024年新教材及考试大纲,分析教材变动考点。
真题
技巧班
真题技巧班
录播 2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巩固知识点,高频考点再强化,高效提升
课程优势:行业名师逐题详解,剖析命题套路及陷阱,传授解题技巧
通关必备
点题班
通关必备点题班
直播 8小时/科
课程目标:母题专练,必考点强化
课程优势:梳理核心考点,考前发布,内部压轴
案例专
项突破
案例专项突破班
录播 10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案例题突破要点,答题技巧,掌握答题模板
课程优势:挖掘出题规律,重点讲解,分析出题陷阱、误区
冲刺
提分班
冲刺提分班
直播 6小时/科
课程目标:同步梳理出题要点,掌握考试命题规律
课程优势:考前串讲,对高频知识点匹配合适题目,再次巩固重点
考前
密押班
考前密押班
直播 4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名师预测成卷,快速查漏补缺
课程优势:使用大数据演算分析技术,预测考试风向,编写2套卷全部讲解
报名
课时安排 1小时/科 26小时/科 26小时/科 2小时/科 8小时/科 10小时/科 6小时/科 4小时/科
一级造价师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牛魔王 报名
建设工程计价 牛魔王 报名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刘琦华 报名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镇元子 报名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镇元子 报名
在线课程
2024年
无忧取证班
62%学员选择
2024年
AI私塾班
38%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零基础或基础薄弱,抓不住重点,复习无头绪的考生
②需要学+练+测,全面复习,科学备考的考生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的考生
④希望名师带领,一次通过的考生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备考很茫然
②需要系统化、全流程学习
③需要名师领学,专业指导,稳步提升
④希望顺利通过考试,高效取证
在线课程
2024年
无忧取证班
62%学员选择
2024年
AI私塾班
38%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①零基础或基础薄弱,抓不住重点,复习无头绪的考生
②需要学+练+测,全面复习,科学备考的考生
③自学能力不足/喜欢陪伴式学习的考生
④希望名师带领,一次通过的考生
①零基础/多次考试未通过,备考很茫然
②需要系统化、全流程学习
③需要名师领学,专业指导,稳步提升
④希望顺利通过考试,高效取证
四大提分阶段,全程教练式教学,抛弃传统模式 导学入门阶段
导学规划
导学规划班
录播 1小时/科
课程目标:了解考试情况及备考学习逻辑
课程优势:对学员进行复习方法指导,进行学习规划的制定
夯实基础阶段
基础精讲班
基础精讲班
直播 26小时/科
课程目标:新教材无死角精讲,打牢基础
课程优势:高品质录播课程,权威名师授课,无死角讲解
强化精讲班
强化精讲班
直播 26小时/科
课程目标:核心内容重点讲解,梳理知识体系
课程优势:总结历年经验,把握考试重点和学习难点,做到全面提升
AI智能课后作业
AI智能课后作业
课后练习
课程目标:学练结合,知识点内化吸收
课程优势:私教精讲班配套,知识点智能推荐课后练习
强化突破阶段
通关必备点题班
通关必备点题班
直播 8小时/科
课程目标:母题专练,必考点强化
课程优势:梳理核心考点,考前发布,内部压轴
案例专项突破班
案例专项突破班
直播 10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案例题突破要点,答题技巧,掌握答题模板
课程优势:挖掘出题规律,重点讲解,分析出题陷阱、误区
真题技巧班
真题技巧班
录播 2小时/科
课程目标:强化巩固知识点,高频考点再强化,高效提升
课程优势:行业名师逐题详解,剖析命题套路及陷阱,传授解题技巧
冲刺抢分阶段
冲刺提分班
冲刺提分班
直播 6小时/科
课程目标:同步梳理出题要点,掌握考试命题规律
课程优势:考前串讲,对高频知识点匹配合适题目,再次巩固重点
考前密押班
考前密押班
直播 4小时/科
课程目标:考前名师预测成卷,快速查漏补缺
课程优势:使用大数据演算分析技术,预测考试风向,编写2套卷全部讲解
VIP美题·智能刷题 ★★★
三星题库
每日一练
每日错题榜
教材同步
★★★★
四星题库
真题题库
模拟题库
章节刷题
★★★★★
五星题库
高频常考
大数据易错
真题视频解析
辅助练习
练习工具
VIP
配套资料
电子资料 课程讲义
全程学习计划书
真题集锦
考前10页纸
VIP
旗舰服务
人工助学服务 授课老师1V1答疑
班主任1V1督学
班级交流群
(AI)私人定制服务 学籍档案
PMAR智慧学习规划
大数据学习报告
学习进度统计
官网查分服务
VIP勋章
节点严控服务 考试倒计时提醒
VIP直播日历
上课提醒
便捷系统服务 课程视频、音频、讲义下载
手机、平板、电脑多平台听课
无限次离线回放
备考保障
4年有效期!
有效期结束,考试不过科目退费!协议>>
1年有效期!
报名审核不过/考试不过科目,4年免费重学!协议>>
套餐价格 全科:12800
单科:3980
全科:6980
单科:2680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造价管理
共计221课时
讲义已上传
2184人在学
工程计价
共计597课时
讲义已上传
7341人在学
技术与计量(土建)
共计257课时
讲义已上传
6051人在学
技术与计量(安装)
共计1027课时
讲义已上传
1537人在学
案例分析(土建/安装)
共计1604课时
讲义已上传
26161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4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19日、20日
版权声明:如果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点击
咨询
扫码添加微信
咨询造价备考详情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造价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造价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帮助
中心
选课
报名
文章责编:houwen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