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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关于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南关于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更多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安全工程师报名入口信息请微信搜索“566安全工程师”。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15〕1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22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12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中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见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见附件2)执行。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核部门在学历、资历、专业等的衡量上还应按以下要求掌握:

  1. 考试人员需在报名前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学历,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上查询,或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纸质的学历认证报告。

  2. 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计算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另有要求的除外)。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全日制学历”和“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

  3. 对专业有要求的,一律按照国家考试文件中的专业要求和参照国家2011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专业归类执行。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9:00—4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进入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选择所要报考的考试,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市和资格审核地市,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5年4月30日17:0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到其他未结束报名省市报考。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核和存档时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报考人员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精神,报名过程中,考试机构不对报考人员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了解相关报考政策,确保所填信息特别是学历,资历及专业等的真实、完整、有效,确保自己符合相应考试报考条件,如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和(湘人社函[2012]526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如级别专业等信息涉及到有效科目成绩的,修改后将按新报考进行处理,以前取得科目成绩作废。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5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6日

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考试方式

  (一)2015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说明》(见附件3)。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4。主客观混合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进场签字”栏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五、资格审核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的规定,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公布考试成绩后,我省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hunanpta.com)公布审核人员名单(各科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报考人员)。相关人员须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5),进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的应试人员将不予受理。资格审核考生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省直属考区”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

  各市州职改部门须在收到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将未参加资格审核和审核不合格人员分别列表加盖公章,连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考试报名表》及相关复印件(见附件5)一并交市州考试部门报送省人事考试院。省人事考试院将市州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材料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复核。省人事考试院汇总未参加资格审核和审核不合格名单,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取消考试成绩后,按照国家合格线标准拟定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名单。各市州人事考试部门将考试合格可颁证人员的《考试报名表》汇总交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盖章并打印证书后,送省职改办验印。

  六、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5年度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省直属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8月31日9:00 — 9月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t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费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8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2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邮编:100012,电话:010-64965024、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附件: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说明

  4.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

  对应表

  5.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21日

  附件1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门类代码及名称

2011年3月起学科名称

97年-2011年2月学科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名称

  工学

  力学

 力学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固体力学

流体力学

工程力学

  机械工程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车辆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0803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

精密仪器及机械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冶金物理化学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热物理

热能工程

动力机械及工程

流体机械及工程

制冷及低温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电子学

电路与系统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系统结构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计算机应用技术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工学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岩土工程

结构工程

市政工程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桥梁与隧道工程

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

水文学及水资源

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测绘科学与技术

  测绘科学与技术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应用化学

工业催化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矿业工程

采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安全技术及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油气井工程

油气田开发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科学与工程

纺织工程

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服装设计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轻工技术与工程

制浆造纸工程

制糖工程

发酵工程

皮革化学与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道路与铁道工程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工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轮机工程

水声工程

 工学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飞行器设计

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人机与环境工程

 兵器科学与技术

  兵器科学与技术

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

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

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科学与技术

核能科学与工程

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核技术及应用

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农业工程

农业工程

农业机械化工程

农业水土工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林业工程

  林业工程

森林工程

木材科学与技术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0833  城乡规划学

0834  风景园林学

0835  软件工程

0836  生物工程

0837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  公安技术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技术经济及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全国)(1997年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二、本科专业

分类

2012年9月-现在专业名称

1998年-2012年9月专业名称

1993-1998年专业名称

1993年前专业名称

工学类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能源与

动力工程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

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

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型及

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

储运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排水

科学与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

与能源应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测控技术

与仪器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

控制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化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航海技术

航海技术

海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工程

轮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核技术

核工程与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管理

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管理过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注:源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

  三、其他

  专科、中专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与本附件所列本科专业相应、相近专业执行。

  附件2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一、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7〕109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中所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设备或物质的监测、控制技术,危险品储运的安全控制技术;危险源、事故隐患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二)劳动卫生工程

  生产场所有毒、有害因素的监测、控制技术;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分级技术;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劳动卫生工程设计、施工和评估及与此有关的实验测试研究;劳动卫生防护用品研制、开发;劳动卫生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工程

  承压设备安全工程或起重设备安全工程中的科学技术或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规划设计与实施;安全生产运行控制;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四)安全检测检验技术

  1.生产场所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和评价方法、技术研究;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维修;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和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

  2.综合性专职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五)安全系统工程

  安全工程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安全工程监督与综合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研究制定;事故危害预测预防与咨询建议、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

  二、《国家职业分类大典》(99版)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详细信息

  职业名称: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编码:2-02-32-00

  所在分类:专业技术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职业描述: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进行劳动安全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研制、开发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安全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

  (2)进行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监测、控制、评价职业危害,研制、开发劳动卫生防护用品,制定劳动卫生技术标准等有关技术文件;

  (3)研究、推广承压设备、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工程科学技术,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和检测检验、监控监督监察与评估认证,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4)研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检测检验的评价方法、技术,研制开发、标定校准、安装调试、运行控制和维护修理安全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制定安全检测检验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

  (5)对安全工程进行总体规划与系统设计,研究制定安全工程监督监察与综合性技术标准等技术文件,进行事故危害预测预防并提出咨询建议,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与安全综合评估,进行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

  附件3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根据2011年以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为便于考生更好地应考,就《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1版)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作如下说明。

  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

  6.《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10.《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1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13.《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14.《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9号)

  二、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3号)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5.《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替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6.《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

  9.《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

  10.《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11.《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

  12.《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

  13.《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

  14.《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

  15.《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

  16.《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17.《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

  18.《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

  19.《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7号)

  20.《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

  21.《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9号)

  2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23.《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

  24.《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2号)

  25.《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

  附件4

  2015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3.

注册

安全

工程师

04.

考全科

01.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3. 安全生产技术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02.

免二科

01.安全工程师

1.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4.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附件5

  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应通过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执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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