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安全工程师考试 > 复习指导 > 生产法及法律知识 > 正文

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民事赔偿

来源:考试吧 2018-03-07 15:52:43 要考试,上考试吧! 安全工程师万题库
考试吧整理:“2018年安全工程师《法律知识》易考点”,更多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考点,请访问考试吧安全工程师网或者微信搜索“万题库安全工程师考试”。

  >>>>>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易考点汇总最新文章

考试吧提示:下载"安全师万题库",立即开启刷题模式

  (一)民事责任的含义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对其违法民事法律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追究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民事关系主体一方(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侵犯了另一方的民事权利,造成其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造成民事损害的一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民法的“过错原则“是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基础,所谓“过错”,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与其他社会组织,如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律禁止的民事违法行为,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在安全生产立法中设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依法调整当事人之间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重视对财产权利的保护,这是一大特色和创新。《安全生产法》根据民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内容的不同,将民事赔偿具体分为连带赔偿和事故损害赔偿并分别作出了规定。

  (二)连带赔偿

  这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社会组织对他们的共同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共同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的特点是有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从事了一个或多个民事违法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了民事损害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经济损失,责任双方均有对受害方进行民事赔偿的义务和责任。受害方可以向其中一方或者各方追索民事赔偿。连带赔偿的主体是两个以上,共同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可能是导致生产安全事,也可能是其他后果。

  (1)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事故损害赔偿

  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事故损害赔偿与连带赔偿的区别在于,事故损害赔偿只有一个主体,单独实施了一个或者多个民事违法行为,其损害后果只能是一个,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这里应当注意两点,一是过错方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即生产经营单位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引发事故;二是事故造成了本单位从业人员的伤亡或者不特定的其他人的财产损失。有一点应当指出,虽然《安全生产法》设定了民事责任,但是民事责任的确定以及民事赔偿的具体标准必须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不能任意提高或者降低民事赔偿标准。将来国家要通过有关民事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安全生产的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责任问题作出具体规定,便于操作。在此之前,如果提起有关民事诉讼,只能暂由人民法院依照现行的民事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

  (四)民事赔偿的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法》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民事权益,专门对有关民事赔偿问题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

  一是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规定了强制执行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三是规定了继续或者随时履行赔偿责任。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扫描丨长按二维码帮助安全师考试通关
了解2018安全资讯
了解安全通关技巧
了解历年真题试卷
了解10页精华点题

安全师万题库下载 | 微信搜"万题库安全工程师考试"

  相关推荐: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课后练习题汇总

  2018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法律知识》考点汇总

  2004-2017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0
收藏该文章
在线课程
丰羽计划-畅学班
61%学员选择
丰羽计划-精品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在线课程
丰羽计划-畅学班
61%学员选择
丰羽计划-精品班
39%学员选择
适合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1.有一定学习基础和一定学习时间的学员;
2.希望准确把握考试特点和命题趋势、巩固提高的学员;
3.愿意跟班学习和希望有效得分的学员。
课程咨询 考试吧中大网校,了解课程详情
课程模块 知识体系
知识精讲
习题强化
模考自测
核心资料 内部课件
知识图谱
智能服务 高清课程下载
讲义下载(可打印)
题库VIP会员
智能学习报告
即时班级公告
专属服务 在线答疑通道
定制学习计划
微信一对一督学
专属班主任领学
备考保障
考试不过,协议续学! 课程有效期1学期!
套餐价格 单科:1530
全科:5930
单科:1430
全科:5530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
共计1149课时
讲义已上传
17098人在学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共计634课时
讲义已上传
14106人在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共计769课时
讲义已上传
8678人在学
安全心理与行为
共计1084课时
讲义已上传
2575人在学
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共计758课时
讲义已上传
18347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年考试还有
2024年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
版权声明:如果安全工程师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安全工程师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扫描关注安全师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