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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时间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31号)安排,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时间调整为2007年6月30日。现就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适用范围
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申报职称有外语水平要求的,应按规定参加相应语种、类别和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符合天津市人事局《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的,可不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07年4月20日——26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zcwy.tjpnet.gov.cn
具体办法及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三、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使用办法按照津人专〔2007〕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收费标准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收费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请各单位及时将有关政策和我市的考试工作安排通知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做好解释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天津市人事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