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CET试卷申报表
考点名称 |
(加盖公章) |
考点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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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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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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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 |
分校区 |
四级 |
六级 | |||||||||||||||
代码 |
简称 |
听力 方式 |
报考 人数 |
30份/袋 |
5份/袋 (备用) |
磁带数 (含备用) |
光盘数 (含备用) |
报考 人数 |
30份/袋 |
5份/袋 (备用) |
磁带数 (含备用) |
光盘数 (含备用) | ||||||
考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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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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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点部分 |
代码 |
名称 |
听力 方式 |
四级 |
六级 | |||||||||||||
报考 人数 |
30份/袋 |
5份/袋 (备用) |
磁带数 (含备用) |
光盘数 (含备用) |
报考 人数 |
30份/袋 |
5份/袋 (备用) |
磁带数 (含备用) |
光盘数 (含备用)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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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点本校部分填写的为本考点考生所需要的试卷袋数;报名点部分填写的是本次考试本考点所接受的报名点所需要的试卷袋数。
2.此表是申报试卷的唯一依据,各考点必须在考点名称处加盖考点公章并连同数据光盘于10月12日前送达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1308室,电话020-38627965、38627973、38627971传真:020-38627962)。
3.各考点必须根据考点听力播放设备条件,按实际需要填报磁带、光盘数量(内含备用数量)。备用试卷按照考点实际用量计算。
4.校区代码为0-9中的一位阿拉伯数字,其中0为校本部代码。
附件2
2015年下半年广东省CET考点考务工作管理责任书
为加强我省全国大学英语(含小语种)四、六级考试(以下简称“CET”)的组织和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与广东省CET考点(含分校区考点,以下简称“考点”)签订本责任书。
考点在CET中承担的工作责任如下:
一、接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实行考点主考负责制,全面负责本考点考试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协调学校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CET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制订严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认真履行考点职责。
二、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备考试工作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保证考务办公室、试卷保管收发、安全保卫、医疗卫生、技术设备、通信联络等按照考务工作规定专人专班负责,督促和检查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照考务工作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三、负责聘请、培训和管理考试工作人员,切实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考试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考核制度,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保证聘请的考试工作人员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所聘请的分校区主考、考场监考员、试卷保密员须与考点签订考务工作责任书。
四、负责向考生宣传国家、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考试纪律要求及校纪校规,协同学校各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的道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教育考生诚信应考,切勿以身试法。
五、提供符合条件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布置考点、设置考场。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凭证入场;考试期间,考点的供电、治安、医疗、交通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确保不出问题。
六、保证放音设备和听力环境符合听力考试要求,确保听力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七、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试卷、答卷的领取、分发、回收、运送和保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和试卷保密室建设,保证有足够的安全保密人员并有完善的安全保密措施。
八、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校园网络监察员制度和校园有害广告巡查制度,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并主动与当地公安、保密、信息产业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支持,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违纪作弊,特别是利用无线电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团伙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
九、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组织实施考试。
十、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处理考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和启用备用卷。
十一、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校纪校规处理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
十二、严格执行考试期间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工作管理责任制度、违纪作弊通报制度,遇到与考试有关的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十三、确保不发生考题泄露、考卷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影响考试安全的恶性事件,不发生工作人员参与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等恶劣行为,不出现大面积作弊和试卷雷同现象。考点因失职、渎职或失察等造成重大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考点(学校公章):
(公章) 考点主考(签字):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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